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缴存人合法权益,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违反《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未正常履行还款责任的借款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现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贷款抵押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有意购买者可通过扫描下图二维码登录淘宝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参与竞拍或向执行法院咨询具体事宜。
房产信息:禹州市钧台办颍北大道连洛湾三组美之国2幢2单元6层2-603号房,面积134.05平方米。